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或者没有按照合同的内容进行履行的话,我们是可以通过抗辩权来维护自身权益的,但是对于抗辩权其实分为很多种,想要行使抗辩权的话我们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进行使用,那在民事诉讼处理自然债务抗辩权之前如何行使抗辩权呢?
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为了保障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行为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德国、意大利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都规定了债权人的变化不影响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以保证债务人不会因为权利的转让致使使应当行使的权利无法行使。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所以,在权利转让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做为受让人的新债权人行使该权利。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债务人权利的行使。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抗辩权的内容涉及比较广阔,自身的情况不同所需要行使的抗辩权内容也是不同的,所以在解决诉讼自然债务抗辩权之前如何行使抗辩权这样的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对抗辩权的内容有所了解,对自身所需要使用的抗辩权进行定夺,如果实在无法确定关系和自身情况的话,还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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