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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是为债权人设立的,其目的是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防止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是并非所有财产都能用来抵押,这在我国法律上有严格规定。究竟可以被抵押的财产有哪些?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什么是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能依照法律规定就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在涉及抵押权的法律关系中,为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享有担保财产变价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能用来抵押的财产必须是独立特定的,同时具有交换价值和让与价值。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类:
(一) 建筑物和其土地附着物,主要是房产一类的不动产。
(二) 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
(三)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 交通运输工具,例如货车等。
被监管的财产能否用来抵押,主要看我国法律对抵押物的禁止规定,一下几项涉及的财产不能用于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除外,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但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除外。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也就是权利有瑕疵的财产。如果权利归属不明确,用于抵押就可能会造成其他人权益的损失。因此凡所有权不明的财产都不能用于抵押。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虽然所有权仍属于财产所有权人,但这些财产处于被强制状态,在被强制期间,非依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处分该财产。《民法典》禁止以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抵押。
由此可知,财产被监管后,当事人没有处理财产的权利,因此被监管的财产不能用来抵押。
虽然设立抵押确实能保障债权的实现,但是并不是所有财产都能用于抵押,在法律上有不少限制。因此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要对抵押财产进行审查,对该财产的性质和权利归属作一个了解,然后再确定是否设立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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