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债务人过了还款期限还不还款,债权人就要考虑追债的事情了。银行借贷是有一定的利息的,那么民间借贷中,对于债权人来说,向人追债时能不能要利息呢?如果可以,那么债权人向人追债的利息应怎么算?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向人追债时能不能要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不过,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的,如果债务人逾期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自逾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向债权人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对自然人借款利率做限制性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贷款人高利放贷的行为。
二、向人追债的利息应怎么算?
民间借贷向债务人追债时,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2、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如果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计息。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则债权人向人追债是能索要利息的。向人追债的利息应怎么算?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介绍,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很多民间借贷都会约定利息,但尽管如此,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追债时,还是会容易发生利息纠纷。其中多数都是因为债务人不愿支付利息。如果您有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可以起诉债务人,要求其按照借据中的约定支付利息。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有何疑问,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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