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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不少老人在晚年时积攒了不少积蓄,也就有不少人会打老年人积蓄的主意,而向老年人借钱。其中,有些借款人是抱着不还钱的心思向老人借钱的。此时,老人出借钱款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老人出借钱款应该注意什么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借贷,是一种周转资金、解决暂时困难的方式,它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互助精神。但是这种借贷的形式,极易引起纠纷。特别是老年出借人,往往由于其生理、心理和不了解有关法律的特点,容易成为借贷纠纷的受害人,权益受到损害却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老年人在出借钱款时应具有一定的防患意识。
1、忌碍于情面
民间借贷,大多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或父母与子女之间。于是不少老年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让借款人出具借条及让借款人寻找担保人;或者轻信对方不会赖帐而拒收借条。即使收到借条,有的无出借人的姓名、借款人无签章等,一旦形成诉讼,就可能因提供不出明确的证据而致败诉。有的老人明知对方无还贷能力,但不好意思回绝。这样,即使有法院胜诉,也可能因债务人无力还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2、忌不懂法律
有的老年人一是缺乏时效的概念。我国《民法典》规定此类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即自约定的还款日期第二日起满两年后,债权人失去胜诉权(如未约定还款期,则债权人随时可向债务要求还贷,时效从催讨之日起计算)。有的老人面对“千年赖万年不还”的债务人,只知上门催讨,而致过了诉讼时效;或过了时效后才想起催讨、诉讼,以致失去法律的保护;二是缺乏公证意识。一般来说,经公证过的合同效力高于未经公证的合同,而且公证书本身就是个有力的证据。因此,对借贷数额较大的借贷合同,与第三人签定的借款担保合同(包括财产抵押担保合同)等,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有些老人就是因缺乏公证意识,以致所签合同意思不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
3、忌贪图高利
有的老人为贪高利,做出违法行为,如私自约定高利息;将利息直接作为本金定入借据。从贷款中先行扣利息;以旬或周为周期计算复利;明知对方借贷用于走私、投机倒把、行贿、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贷款。这些都是法律所禁止的。在诉讼中法院查明出借人有上述行为的,将认定为非法借贷,对债权人可采取收缴部分甚至全部本金及利息;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单位向个人借贷的情况也有所增加。有的老人轻信利息的许诺而借贷,结果却事与愿违。
二、如何预防他人借钱不还
1、一定要有比较规范的借条,写明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借得某人***元,利息从某日至某日按年利**%计算,定于某年某月某日归还。逾期不归还的,从某日起利息按年利率**%计算至全部偿还清为止。后面署名与借款时间。如果可能的话,在场人以见证人的身份签名。
2、必须留下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他在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一致。
3、最好由与借款人熟悉的人提供担保,由其保证借款人按时还款,可以直接在借条上写明并签字。
4、如果用房屋等抵押必须要到房产局办理登记手续。
实践中,如果有人找您借钱,那么您最好是与其签订借款协议,比如打借条。此外,为了避免对方不还钱,您还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抵押等。如果对方向您借的款项较大时,您则要考虑清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以保护您的合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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