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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债务中,具体可以区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针对不同的债务在实际处理的时候是不一样的。并且债务不同涉及到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由于夫妻债务中有所区分,因此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对于不同类型的债务实际的处理也就不同。其中只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在离婚的时候才必须要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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