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要处理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仅包括房产、存款等资产,也包括共同债务。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不知道如何对债务问题进行分割,甚至因此会产生离婚纠纷,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怎么处理?婚姻法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1、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债务由一方用自己的财产清偿;
2、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清偿后再进行分割。
二、《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要确定的是该债务属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则应该由个人进行偿还。如果是夫妻双方欠下的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时应该进行平等分割,继续由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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