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甲机械公司向覃某按揭销售搅拌站一套,价值200万元,除首付以外的款项向光大银行按揭解决,甲机械公司为覃某做担保,乙公司做反担保。因各种原因,覃某未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约定支付银行按揭款项,甲机械公司就为覃某垫付了150万元银行贷款本息。垫付后,甲机械公司向覃某追偿未果,于是委托本律师代为诉讼。
办案思路及心得
本案需要理清各种法律关系,在诉讼的时候把握好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管辖法院是什么法院,诉讼前需要收集的诉讼证据包括哪些。在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以后,立即提起诉讼,本案顺利判决。
裁判结果
1、覃某支付垫付款150万元以及利息;
2、覃某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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