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销合同的供货方违约责任有哪些?
1.供方不能交货;
未能及时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是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逾期交货的;
供方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需注意,逾期交货的,发货前须与需方协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如果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后天内答复,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供方提前交货的。
如果是需方提货的,可拒绝提货;如果是送货的,可要求供方承担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需方仍按约定支付货款。如果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而合同约定了运输路线、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变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二、没有合同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供货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之后,购销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合同没有约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先协商
购销合同的标的额一般比较大,技术含量高,需货方一般是货比三家后才会签订购销合同,在供货方违约是能协商解决就先协商,重新再找新的供货方有时反而会得不偿失。
2、进行投诉
供货方违约后无法协商解决的,供货方迟迟不履行违约责任的可以到供货方所属的管理部门或者总公司投诉,要求处理。
3、到法院起诉
在协商解决不了,投诉也无法处理的情况下,需货方就只能通过积极的起诉来维权了。
购销合同是供给双方一定要签订的合同,可以保障双方的各方面利益,如果出现意外可以根据供销合同上面的违约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供销合同那么我们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就去管理部门投诉,如若还未解决可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