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合同算数吗?
现在我这家公司签的合同没有写到工资是多少,这是有效的合同吗,而且说试用期是三个月,虽然现在答应给我提前转正,但还没有转,工作都有一个月多了,合同上是说15号发工资,现在都24了还没发,他们说一般是20号发的,但不知道怎么办?
律师解答: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请对照上述规定。
2、工资是劳动合同必要条款,必须要明确。
3、在与单位协商不了的情况,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