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还没有制定《合同法》之前,对于合同的成立以及和同的生效是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别的,但是在《合同法》制定并且开始执行之后,对于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做出了明显的区分,那么在我国的《合同法》里面,对于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主要的区别有以下这几点:
1.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内容判断上面是不一样的。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的成立指的就是整一个签定合同的过程已经结束,并且完成了,意思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对于合同当中的主要内容形成了一样的意见。然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合同的生效,所谓合同的生效指的就是在法律要求的前提之下所成立的合同,并且这个合同具有的相关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成立是相对来说比较直观的,也就是一个直观的事实判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合同是否存在;但是合同的生效相对来说就没有那么直观了,生效主要注重于在法律判断上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合同本身是否具有相关的法律上面的效力。对于合同的成立,最终所显示出来的结果就只有合同成立了,或者合同不成立。但是对于合同的生效,最终显示出来的结果并不止两种,可能是合同已经生效了,或者是合同没有效力,或者是合同的效力待定,还有合同效力的变更,合同效力的撤销等等,比较多的情况。对于合同的成立,先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需要对合同上面所描述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可以了,但是描述的内容背后的合法性是没有涉及的。但是对于合同的生效来说,一个合同是否生效还需要看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关的合法性,并且所签定合同上面的内容的合法性也要核查。所以,总的来说合同的成立主要侧重于表面的形式,而合同的生效则主要侧重于内在的内容。
2.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适用规则上面是不一样的。合同的成立所适用的是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只要有签订合同的能力以及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来签订的合同,那么对于合同当中的条款是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合同就可以成立。但是合同如果要生效的话,必须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的情况下的合同才可以生效。所以说合同的成立所涉及到的只有两个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合同的生效不仅仅涉及到签定合同的两个当事人,也涉及到相关的法律。
3.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在要件上面是不一样的。对于合同的成立所要具备的要件。一般情况下具有三种观点,首先,第一个是合同的成立,是包括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达上面是一致的情况。第二个观点就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对于合同上面的条款必须要达到一致,并且双方要对对方做出相关的承诺。第三个观点就是合同的成立只需要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达一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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