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二、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

《合同法》颁布之后,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应将债务人列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

(2)债务人可以作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3)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

(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

(5)债务人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债务人如果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可能包括以下情形:A、为原告;B、为被告;C、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D、为证人。

(6)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一款则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代位权诉讼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合同情况来处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关条件,债务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代位权诉讼的起诉行为,另外对于债权的认定也应当由司法机关通过审查后,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延伸阅读:

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注意什么

行使代位权会有什么效果?

第三人代为清偿代位权是什么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  代位词条  诉讼  诉讼词条  条件  条件词条  合同  合同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官司输了会怎样

打官司输了并不会留下不良记录,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