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中,悬赏广告已经成为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为了避免纠纷,无论您是商家还是消费者,您需要知道悬赏广告在法律中的意义是什么? 悬赏广告是要约还是单方允诺?这两者大有不同,律图在本文中主要介绍这两者的不同之处。
1、悬赏广告是什么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悬赏广告主要有两层意义:一是指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即悬赏广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另一是指此意思表示与指定行为的完成结合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也即是悬赏广告人以广告的方法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基于该意思表示,悬赏人对完成指定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2、要约是什么?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3、单方允诺是什么?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 民事主体一旦作出允诺的意思表示,即应恪守信用,自觉受其约束,不允许随意撤回允诺,如果因撤回允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中没有关于单方允诺的具体规定,但司法实务中已出现了因单方允诺产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也列载过典型的单方允诺纠纷案件。
如果悬赏广告按要约论来说,举个例子比如一个寻物启事,而拾得人是未成年儿童,这种情况下,因为使得人没有行为能力,合同必然不生效。此时要约人因为使得人没有行为能力而免除了自己的责任,会不公平。所以单方允诺是比较符合实际生活的。
综上所述,如果您是悬赏广告的发布者,悬赏广告一经发布就形成一种债务关系,无论履行者年龄大小或者在他履行义务时是否知情。既完成指定行为的人就为债权人,那么发布悬赏广告的人为债务人,所以理应向行为履行者支付约定的酬金。以上就是本次律图对于悬赏广告是要约还是单方允诺的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随州律师。
延伸阅读:
要约合同生效的时间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承诺后要约人能否变更合同
要约解除合同法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