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履行哪个合同发生争议的风险。
因为阴阳合同的履行内容不同,就一定会产生对合同当事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从而引发合同双方对于应当履行哪个合同的争议。
2、合同无效的风险。
签订阴阳合同的双方,都抱着一定的目的,该目的并不是正当的,因此在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想通过合同条款保护自己和权益时,都将面临合同是否有效的风险。
其一、“阳”合同约定的标准优于“阴”合同。签订此类劳动合同的,往往是急于找到工作的劳动者。企业与其签订的“阳”合同,往往是用来应对劳动部门监督检查,而实际是按标准远低于“阳”合同的“阴”合同履行。比如,“阳”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符合国家规定,但“阴”合同的工资标准低于本市的最低标准。
其二、“阴”合同约定的标准高于“阳”合同,签订此类劳动合同的,往往是“利益兼得”的劳动者。
签订阴阳劳动合同,从根本上来说,是对职工权益的一种侵害。因为当事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对簿公堂,由于有两份内容不同的劳动合同存在,这就增加了搞清事实的难度。当然,从法律效力来说,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无法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当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劳动者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