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赠与合同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就做:房屋赠与。房屋赠与的意思就是:赠与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的送给其他人。房屋赠与需要赠与人与被赠与人共同签订书面合同,证明此房产是赠与人自愿无偿送给被赠与人而且被赠与人也愿意接受,除了双方要签订赠与的书面合同以外,还需要双方做一个房产赠与的公证。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则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才能赠与成功。
合法有效又无争议的《离婚协议书》的写法:
1、不动产赠与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它不仅是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房屋赠与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房产纠纷的法律依据。
2、毕竟对于绝大多数的家庭来说房产都是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如果不动产赠与合同写得不够规范很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矛盾,所以对于房产赠与的合同我们还是应该重视它书写时候的规范性以及严谨性的。
3、不动产赠与的书面合同,主要有五个部分的内容,分别是:第一个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详细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以及家庭住址;第二个是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毕竟只有在认识或者有亲属关系的情况下,赠与人才会将房产送给被赠与人;第三个是赠与人自愿无偿赠送房产的原因;第四个是赠与房产的基本情况,包括小区物业地址、面积大小等信息;第五个是赠与人需要在不动产赠与的书面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或者盖章,还需要签上时间日期。
4、如果是双方已经签订赠与合同但是并未过户,赠与人想要撤销的话,如果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5、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也有不少将房产赠与给未出生胎儿的这种情况发生,那么将房产赠与给胎儿是否可以生效呢?实际上是可以的。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提出:“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视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事项,准用有关监护的规定。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视为自始不存在。”这一说法是对胎儿的特殊保护原则,如果与胎儿签订赠与合同的话,只要胎儿出生后可以健康的成长,赠与合同就是成立的,但是如果胎儿无法存活,无法健康成长的话,那赠与合同也将无法成立。因为被赠与人的特殊性所以才能有这样的强硬规定。
而夫妻之间的赠与合同才是最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的一项,所以夫妻双方在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的时候最好要写明是无偿赠与还是附条件赠与,并及时进行产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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