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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新开企业在公司申请注册的时候都会遇到公司名称注册申请这一问题,由于很多人不清楚公司名称注册申请的要求和条件,导致公司名称注册申请需要来回跑数趟才能完成办理。那么,公司名称注册申请有哪些要求和条件呢,下面小编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具体要求是什么?
1、同行业不能重复别人名字(一个名字可以在不同行业内使用),国内不能重复驰名商标的名字,名字不能有没意义或敏感字、词组成(例如:死、奸,tai独等等)
2、限责任公司(又名有限公司)所以没有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之和股份有限公司有区别。
3、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二、条件有哪些?
1、企业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市) 字号(商号) 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组织形式;
2、所用商号不得与其它已核准或注册的相同行业或无标明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4、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名称冠“广东”的公司,须符合《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6、企业名称冠“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者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7、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8、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9、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11、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行业不重名、不能有敏感词、不能没有意义等都是在办理公司名称注册时最基本的条件;同时,企业名称含有“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其它所有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