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大家在工作的时候,肯定都是有工作准则的,公司需要遵守我国的法规,作为员工来说,就必须要遵守公司的章程。违法公司的章程的话,公司是有权利进行处罚的。当然了,公司的章程制定也是需要合情合理的。下面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什么?
通过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难看出,我国法律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则主要为如下几个方面:
1、修改公司章程的主体专属于公司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属于公司的权力机构,修改公司章程的权限应当也必须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这也属于各国的立法通例。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须以特别决议的形式作出。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及外部经营行为的根本规则的变更,对公司影响甚大,而且还可能关系到其他不同主体的利益调整,因此,公司法将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为特别决议事项,从而提高了通过章程修改所需表决权的比例,此种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也是各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通例。
二、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是由《公司法》具体授权如下:
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可以由他们其中的一人担任。
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
第38条第(11)项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享有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职权。
第43条授权,公司章程呵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笫44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规定的范围之外,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45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第49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54条和第56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监事会的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7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问题。
第84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认购股权的相关事宜。
第14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作出法定以外的限制性规定。
第148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作出规定。
第167条授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股东的利润分配比例。
公司章程如果违反了《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定则应为无效,如果仅仅是变通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则不应否定章程的效力。
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公司法》第25条、第82条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章程如果欠缺该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则为无效。
其实,在一些正规的公司,公司的章程在制定的时候,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同意的,不能说全凭一个人的意思制定。大家在工作中虽说压要遵守,但是如果公司的章程明显不合理的话,大家也可以和公司进行协商,为了公司更好的运营,适当的修改公司章程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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