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
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
1、公司长期不分红。指公司连续5年不分配利润,而这5年连续赢利,符合《公司法》第167条规定的分红条件。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其中“主要财产”可从三个角度来认定,一是看转让的财产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二是看转让财产对公司业务的重要性,三是看公司章程是否规定转让财产需要2/3表决权通过。
3、公司延长生命。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使公司存续。只要公司出现上述三种情形之中的任何一种,对相应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就可以要求退股。不过,股份公司退股的情形不同,详见公司法第143条。*此问的另一种表述是“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吗?”原则上不可以,因为这相当于股东抽回出资,会减少公司的资本,违背了“资本不变原则”。
但是,当有限责任公司出现《公司法》第75条,股份有限公司出现第143条规定的例外情形时,公司可以回购异议股东的股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公司有困难的时候,股东不是想撤就能撤的,必须要按照当时签定的合同来处理事情,如果强性要撤的话,那么就只有减资或者股权转让,所以,在投资一家公司的时候,就要事先考虑到所有的风险,在签定合同那天起,就说明了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不能违反合同条约。
延伸阅读:
股东变更需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