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丰润区律师 临西县律师 海曙区律师 张北县律师 浉河区律师 义乌律师 永嘉县律师
私募基金在近年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由于快速的发展也带出来了一定的问题,而有些问题很明显的违背了法律法规或者是道德底线。为了能够更加规范的将私募基金发展下去,同时也为了能够让私募基金发展的更加的好,国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也就是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面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
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从事私募基金托管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托管人)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从事私募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从事私募基金服务活动,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
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允许各类发行主体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建立健全私募基金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严厉打击以私募基金为名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
建立促进经营机构规范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风险控制和自律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私募基金的统一监测系统。
第六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业开展行业自律,协调行业关系,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以上便是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确实私募基金的迅速发展给很多中小微企业带来了资金的支持,也让很多企业从困境中解脱出来。正是因为私募基金存在如此多的优点,所以国家必须保证它的平稳健康的发展,可以说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这是保证私募基金健康发展的依据。
延伸阅读:
最新私募基金备案规定
最新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私募基金管理办法中有何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