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设定法人的概念是为了把公司拟人化而更好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而公司作为法人也可以因此而享受到许多法律上的权利。上市公司破产或者欠债时就会将最富有价值的法人股票进行拍卖,那么上市公司法人股拍卖操作程序是什么呢?
法人股是指法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法人股的拍卖(转让)有其严格的操作程序。为了能顺利实现法人股的拍卖(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制定法人股股权拍卖操作程序。
一、委托人
目前上市公司的法人股转让,由于受到现行的有关条例的制约,只能在一个特定的渠道、特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法人股拍卖的委托人目前仅局限于国家执法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为履行国家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而查封或扣押的被执行者的法人股并予以拍卖。
二、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
委托人如需对其查封或扣押的法人股予以拍卖,须向拍卖行提供委托拍卖函,指明拍卖企业名称、拍卖的案由、所拍卖的法人股名称及股数;法人股的查封清单;如是法院执行的要有裁定书,及查封法人股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复印件)。
一旦拍卖行接受委托拍卖,须经过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以确保拍卖能规范的顺利进行。
1、调查、收集委拍股权的资料
(1)要计算清楚,委拍股权数所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因为如果委拍股权超过总股本数的30%必须向中国证券期货监督委员会申请,待批准后尚能实施。
(2)收集股东结构情况,如是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进行拍卖,则要考虑到其股权拍卖后可能发生的股东结构变化,如涉及到第一大股东的位置的,则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拍卖后买受人(受让人)的股本数超过30%则要履行向中证会申请豁免手续。
(3)收集该上市公司的财务资料。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年报与中报。年报是经过审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财务报告,通过阅读财务报表了解其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资本公积金、股东权益等财务状况,以利于制定合适的拍卖底价。
2、设定底价
拍卖行在对该上市公司的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后,在以取得的财务资料的情况下,综合该上市公司发展前景、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报情况、净资产值,及历年来的股权人的收益和目前整个证券市场所处的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参考历次法人股拍卖的实际成交情况,而设定一个较为合理的在目前状况下能被人们能接受的底价。底价设定后拍卖行将通知委托人,并以书面的形式加以确定。
拍卖股权,拍卖机构应于拍卖日前10天,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或者《上海证券报》上进行公告。
4、编制拍卖目录
拍卖行就委托标的编制相应的拍卖目录,在拍卖目录中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注明拍卖标的的数量及相应的财务指标和股本结构,制定因标的的不同而必须告知竞买人的特别规定,以及竞买人必须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
四、拍卖成交后的有关手续
法人股拍卖成交后的股权转让,必须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委托人必须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给上述管理部门,一份对原查封的法人股予以解封,另一份用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受让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须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裁定书和拍卖行的成交确认书。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接受上述材料并加以复核,在确认无误并且委托人与买受人已付清相应的税费(印花税、过户费等)后将拍卖成交的法人股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应的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法人股的转让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是实际操作的指引。
上文的学习让我们了解到虽然法人股的性质相比其他可以拍卖的实体物质来说相对特殊,但是其包含的价值量也决定了法人股拍卖的实质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若对法人股感兴趣可以到律图网站查阅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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