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农村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一定需要设立吗?

一、农村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一定需要设立吗?

农村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不一定需要设立,具体理由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五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设立由全体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其职权包括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和罢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理事和监事,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方案及盈余分配,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方案等重大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设成员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理事长、理事应当由成员社选派的人员担任。

二、设立农村经济合作社需要遵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五十六条 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由联合社全体成员制定并承认的章程,以及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第五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领取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第五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其全部财产对该社的债务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承担责任。

第五十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设立由全体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其职权包括修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选举和罢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理事和监事,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经营方案及盈余分配,决定对外投资和担保方案等重大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设成员代表大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理事长、理事应当由成员社选派的人员担任。

第六十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社一票。

第六十一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可分配盈余的分配办法,按照本法规定的原则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

第六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退社,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六十三条 本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定。

设立农村经济合作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设立成功之后,合作社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需要设立监事会、执行董事等。需要注意的是,此类合作社,不设成员代表大会。

延伸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至少多久召开一次

注册公司法人和监事是否可以是一个人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监事会  监事会词条  农村经济  农村经济词条  合作社  合作社词条  设立  设立词条  一定  一定词条  
经营管理

 执行董事职能有哪些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并负责上述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2、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展开)

经营管理

 如何看待公务员退休问题?

公务员退休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国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公务员制度现代化日益成为政治体制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