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
受让方:
本协议中提及的所有术语,除另有说明,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实际经营情况,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变更原协议部分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1、原协议内容变更部分。原协议中,转让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70%股权作价变更为62万元转让给受让方。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明确做变更的内容,原协议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出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双方盖 章后生效。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2、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3、《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必备信息: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
股权转让协议补充说明一般是对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的情况,相关事项的也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延伸阅读:
公司股权转让怎么样才有效?
1、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
如果不存在明确的约定,但是在股权转让基准...
我国股权转让办理程序是什么?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律师尽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