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的话是不可以申请注销的,公司申请破产是需要股东同意,公司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如果公司申请破产的,应当经过股东会同意。
1、联合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通过召开股东会议表决同意注销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2、联合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去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公司注销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
题中既然提到是其他股东都不同意,那说明可能就是其中某一位股东想要申请注销公司的,这种想法是绝对行不通的,公司短时间内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各位股东应该共同想办法解决,而不是在其他股东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注销公司,这根本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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