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下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这次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公司注册资金常见知识点
1、公司注册资金大小
注册资金的大小代表公司规模的大小,也是您对外承担债权债务的多少,税收没有关系,注册资金会使客户对公司实力的认识产生影响,注册资金高,对公司承揽业务有利(例如房地产开发商)。
注册资金是工商局认定的公司资本信用的证明,在你注册完毕就可以从你的公司账户里提取供公司日常经营所用。
2、公司注册资金动用(1)公司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成立时由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财产,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等等。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注册资金就可以作为企业的经营资金进行周转使用,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
但是注意不能一次性提取,那样会被工商局作为抽逃注册资金嫌疑来追查, 因为抽逃注册资金是违法行为。
(2)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要求公司必须保持注册资本的相对稳定,同时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程序。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账户的要求,在实际的运用中会有较多的限制,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进行的使用的有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有着较大的法律支撑,因此,自己需要了解有关的规定,这样自己的利益就不会有损失,所以自己需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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