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
2、成立时《验资报告》及实收资本变动时《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附银行进账单。
3、股权变更企业“转让双方约定的定价基准日”和“本次变更申报前所属月份”的财务报表,所投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股权变更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费发票。
5、股东会决议或公司相关权利部门的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6、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
7、转让方及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股权结构信息表》
9、房产或土地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开业至今)
10、转让方及受让方对股权转让有关支出真实性负责的申明并盖公章或手印
对隐名股东来说一般都有股权代持人,所以,其他显名股东如果想要转让股权的话,实质上也都是跟股权代持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隐名股东的身份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在其他股东想要转让股权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也有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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