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唐县律师 黄州区律师 迁安市律师 长安区律师 莞城区律师 拉萨律师 容城县律师
近期随着股票市场的上涨,基金也开始进入了很多股民的投资视线,进而基金公司的数量也开始增多。但是,成立一个普通的公司,这其中的繁琐就已经让人非常受不了了,又何况是成立一个基金公司。下面,律图小编,就来给大家罗列一下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一、成立条件
1、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2、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3、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7、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8、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外合资基金公司成立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3、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4、基金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以上,便是律图小编对基金公司成立条件的整理。由上述内容可知,基金公司的成立条件是非常严格的,一般的机构是不具有这种资质的。但即便如此,大家在投资基金时,也要小心谨慎,以免自己的财产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关基金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门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