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成立必然会有公司的法人代表,因为这不仅是法律上的要求,更是企业法发展的内在需求,因为一家公司的经营的好坏大多都由法人代表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人代表都是董事长,那么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能不能更替为其它执行董事呢?
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能不能更替为其它执行董事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哪些人不能当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比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法定代表人。
但是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我们必须从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来判定,另一方面公司股权的分布的比例也决定了法人代表的所有者,除了上述的因素外,外在的因素也对法人代表的确定又不小的影响,毕竟商业活动是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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