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人需要特定的法人来承担其重要的职责并且公司的一切行为也必须让法人来负担后果,固定的公司只能由一个法人是公司法律命令规定的,那么作为灵活个体的公民有能力同时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同时担任多个公司法人可不可以?
一、同时担任多个公司法人可不可以?
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两个或者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关法律对此没有禁止。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
4、根据我国民法典,“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
综上所述,公司有且只能由一个法人是为了让国家可以在公司出现违法现象之后快速找到承担责任的主体,而公民如果同时担任几家公司的法人并不影响其负担法律后果,所以法律也就因此没有禁止公民担任多个法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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