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4、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5、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4、清税证明。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如下图,即为两证合一执照。
5、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
营业执照注销工商部门是不收钱的。在哪个媒体上做声明,哪个媒体收钱,多少不等,需要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完税证明、债权债务清理完毕证明。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