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的设计者有没有著作权?
商标设计人享有作品著作权。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范围如下,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需要带上哪些材料?
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应在接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知识产权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1、领取商标注册证的介绍信;
2、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4、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5、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三、商标权被侵犯的条件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
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
综上所述,设计商标并完成注册后,设计者持有商标的产权,也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成为商标著作权人,这样,其可以将商标授权许可或者转让给他人,对方支付一定的报酬。商标著作权持有人,享受法律保护,遇到商标侵权情况,可以向对方主张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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