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件商标转让登记的规费,也就是商标局收费是500元,如果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还会产生代理费,代理费一般在1000元至3000元不等,这与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水平、经验内容、定位标准有关。此外,如果通过一些平台或者中介机构购买商标,还会有购买商标的费用以及中介服务费,购买费用没有通说的标准,需要和商标的转让人协商确定,这可能与商标资源的稀缺性、商标本身的独特性、商标的知名度、使用情况、受让人的迫切程度等因素有关;中介服务费一般是按购买费用的一定比例来收取。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1、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2、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目前是450元)。
4、商标局1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5、商标局受理后3-5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二、商标的转让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继承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
2、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是指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注:在实践中,大量的商标转让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
三、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4、该注册商标证书;
5、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6、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