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可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局或者部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请求处理的,要出具书面请求。请求书应当写明请求的事由、请求的法律依据、请求的具体内容,请求人的名称、地址、侵权人的名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等内容。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要通过委商标代理机构才能进行办理。
1、投诉书。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要求、法律依据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代理人相关文件等。
2、营业执照。交复印件的需要该企业加盖公章。
3、商标注册证。交复印件的需经商标所有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公章。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被投诉人不明确的。
(2)所投诉的侵权事实不清楚的。
(3)所提供的投诉材料不齐全,超过三天没有补齐的。
(4)超出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区域管辖范围的。
(5)投诉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三、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
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以上就是对一般商标侵权到哪里投诉的相关解释。商标侵权的判定可以看是否有相关的许可。如果没有相关的许可,使用了与注册商品一样的商标或者类似与近似的商标,则属于侵权。同时商标侵权也可以看是否直接销售侵犯了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或者有无伪造他人的商标标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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