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我国法律规定是10年,自核准注册日起进行计算,如果商标有效期满了,需要继续使用,那么就得在期满6个月以内进行申请续展注册,这个期间,如果未能提出申请,那么可以给于6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满了,还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商标就会被注销。每次续展商标有效期也是10年。
2.如果在申请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那么不要放弃,毕竟会存在一些恶意的异议,这个时候,需要对商标异议进行答辩,给出合理的证明,证明异议的不成立。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需要有些决心,给出准确而且专业的判断,合理的东西需要努力去争取。
3.商标续展的审核一般比商标注册简单一些,但是依旧需要到商标局办理,权利人自己需要准备好资料,可以选择商标代理,交给商标代理去办理,但是自己也需要主动积极,尤其是在到期后,一定要主动积极去延续,不可以掉以轻心。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专用权的质权登记是需要直接到商标局进行办理,一般在处理时就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条件,同时还需要按规定的流程走,这样才能确定此登记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更快的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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