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当然,若只有一层,单该层建筑格外的高,从高处向下抛物行为,亦属于高空抛物。集两个条件。
因此,高空抛物无法明确的说是几楼以上,属于高空抛物,应当认定从高处向下抛物,即属于高空抛物行为。
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抛掷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有可能成为加害人的当事人需要证明以下事项就可以免责:
①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②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③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1.烟头
杀伤力:未灭的烟头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广州也发生过类似原因引起的火灾。
2.菜刀(以及其他铁器)
杀伤力:刀具下坠,如遇上人体,后果不堪设想。
3.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
杀伤力:啤酒瓶高空着地后会产生爆裂、碎开,碎片飞溅。
4.花盆
杀伤力:花盆砸到路上,轻则吓人,重则致命。
5.砖石
杀伤力:轻则致伤,重则致命。
6.爆竹
杀伤力:轻则让途人受到惊吓,重则引发火灾、伤害幼童。
7.晾衣竿
杀伤力: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弯钩如袭入人体特别是头部,将造成致命威胁。
高空抛物的具体楼层没有明确规定,不同的地方要求不同。一般来说,六楼及以上向下抛物的,均属于高空抛物行为。七种最危险的高空抛物包括烟头,菜刀,啤酒瓶,花盆,烟花爆竹,晾衣杆,砖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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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