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这种犯罪行为直到现在都是比较猖獗的,实际上,儿童的话因为本身就比较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但大多被拐卖的妇女也是因为当事人没有法律常识,也比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拐卖妇女儿童的最高量刑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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