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有质量问题去哪检测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般都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比如各地省市的质量检验监察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二、产品质量问题怎么举证
1、产品原物、遗留物或照片;
2、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的证明(产品的票据、信用卡、保修证);
3、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
4、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及损害后果的证明;
5、运输者、仓储者对他人财产、人身按时完成负有责任的证明;
6、其他证据。
三、产品质量问题赔偿标准
1、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根据“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