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劳务公司电子合同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与劳务公司签了电子合同后违约金不一定需要支付,首先如果不曾违约,那么则没有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再者即使违约情形出现,违约一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一定是支付违约金。具体的担责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二、如果签署的劳务电子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是支付损害赔偿金,怎么确定赔偿范围?
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赔偿范围: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不管签署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民事合同,在合同之中都可以约定合同当事人若是违约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的签署,只是为了降低违约纠纷发生的概率、也是为了在纠纷发生之后可以较快的处理纠纷,而不是违约条款存在合同当事人就有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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