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的违约责任有三种,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以及支付赔偿。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损害赔偿。
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必备条款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相关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以及相关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同时还必须写明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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