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降薪可以吗?
不可以,公司需要和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合同(降薪处理),否则不能随意调整职工的岗位及薪资待遇。
1,如果公司单方面降级处理,当事人可以和公司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起诉法院解决;
4,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等),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不得降薪,否则就是单位违约,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支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作地点如何填写?
1、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
2、出差地点只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就可以;
3、如果是外派还是需要明确具体地点的。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它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法律上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调整,也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旦在劳动合同中确定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便无权单方随意调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地点需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
三、劳动合同违约后果是什么?
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签订劳动合同违约降薪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中工作的地点需要如实填写,通常情况下,就是员工正常上班的地点,如果需要员工出差,需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地点,工资待遇都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一定要体现在劳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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