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就说明双方已经开始建立劳动关系,而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过现实中并不是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怎么建立劳动关系?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么建立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双方对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关系怎么认定?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关系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平等性是由劳动力市场等价交换原则决定的,表现在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关系。但这种平等性只是体现在劳动关系建立的过程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的条件、内容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关系即告结束,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支配或指挥,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此时双方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只要双方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就应认定为双方具有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许多劳动纠纷中,有一部分是由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引起的,所以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如果被用人单位录用,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免后续产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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