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未来我国的劳动市场当中肯定需要的都是那些各方面的知识比较全面的这部分人才,劳动关系的发展是会越来越规范的,现在的员工不是像有些公司所想的那样就可以随便糊弄的,越来越多的员工在离职的时候甚至都会向公司索赔代通知金。但是因为代通知金在我国内地是属于一个非法律名词的,所以也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并不清楚在我国员工离职补偿代通知金怎么算?
一、在我国员工离职补偿代通知金怎么算?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济补偿金指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本人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年。
二、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被迫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在最后的结尾处,小编首先来给大家总结一下关于员工离职补偿代通知金怎么算的这个问题,员工离职的代通知金就是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但是在内地支持员工索要代通知金的劳动纠纷的非常少,再说我们说如果是员工要申请离职的话不要说是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几乎不用支付任何的赔偿金的,除非员工是胁迫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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