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大的应聘官都会问你是否结婚生孩子,不要以为他们只是随口问问,其实这是关系到你是否被录用的关键,因为女性怀孕是要带薪休假的,假期还比较长,那样的话公司肯定会有损失。那么关于怀孕后入职可以再辞退吗?接下来律图小编将一一为大家做详细介绍。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您不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有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我国国家法律对于怀孕的员工是有法律保护的,怀孕的女性员工可以带薪休假,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怀孕女职工的工资,并且要根据国家产假规定给女性职工放假。对于怀孕后入职可以再辞退吗?如果公司可以由证据说明员工工作中不符合条件,是可以辞退的。但不能以怀孕为理由辞退女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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