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就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时。
这里的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实际上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挥下提供劳动。用工之日,通俗地讲,
就是劳动者开始上班的那一天。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单位工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挥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
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用工之日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
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其意义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确定用人单位用工日期以及应当履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之日即应与劳动者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确定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用工之日即为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
动者工资,履行其他作为用人单位的义务。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见,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都是以实际用工为前提条件的。
一.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建立
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以上总结了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规定。用人单位要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工作地点、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在工作前要进行必要的上岗职业培训。劳动法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后,开始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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