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按实际情况而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另外,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用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其次,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属于不平等的隶属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指挥、领导等。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雇员相对独立。再次,稳定性不同。

劳动关系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稳定性,雇佣关系具有临时性,多是以完成特定事项为目的。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在雇佣关系中,一般雇员受伤,如果是在雇佣的劳动过程中受伤,应当由雇主承担人身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在劳动过程中受伤,雇主可以不承担责任,但具体也要依照实际情况而定。至于雇主的人身赔偿赔偿多少,就要看雇员是否受伤严重。

延伸阅读:

对于一些网吧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在我国有很多的网吧存在雇佣童工的问题,关...

雇佣童工造成受伤怎么处罚

本来聘用未成年人作为劳工本来就触犯了《未...

雇佣童工不给工资该怎么办

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1、收...

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范...

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侵犯隐私权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停止侵害。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雇员  雇员词条  雇佣  雇佣词条  划分  划分词条  受伤  受伤词条  关系  关系词条  
劳动关系

 超过10年员工辞退怎样赔偿?

一、超过10年员工辞退怎样赔偿?超过10年员工辞退的赔偿,要根据实际的工作年限来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