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被辞退法律后果是5年内不能再重新考取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招考公告》要求: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公务员》法第13章第83条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被辞退了。
(一)在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愿意接受其他的安排;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一)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
(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三)任免机关审批。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四)《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决定等存入本人档案。 任免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直接作出辞退决定。
国家公务员并不是不可以被辞退的,但公务员被辞退并不见得都是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所以也并不需要承担什么其他的法律责任,最重要的就是对当事人以后考取公务员肯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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