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如何讨薪,有什么解决办法
1、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2、是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3、是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与包工头口头约定,没劳动合同、没工资单怎么办?
实际上这个是建筑用工乱象中最常见的情况,工程被层层分包,最基层的包工头找几个农民工就开始为工程服务。而包工头和农民工之间往往是通过亲友介绍,仅仅口头上给了工作和工资的承诺,极不规范。
基于这种情况,工友们要注意:
第一,要准确算出自己被拖欠工资的时间段。通过各种以上所述收集各种证据来证明。第二是明确自己的工资标准。这一点上,可以通过欠款总量的平均数得出大概数额,或者记下自己的工作量,与工程总量进行比较获得。通常大型工程中,总工程量为一个固定得数额的时候,抛除材料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可计算出农民工工资多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