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同工同酬。
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
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
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5)在管制中的犯罪分子的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