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一)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产假工资、生育费用和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然后给双方举证期;之后开庭审理,并且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
(四)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虽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会受到更多的保护,但在辞退上面,法律中也没有规定说绝对不能辞退产假期间的女员工。当然,在辞退的时候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的规定辞退,不过却可以依照该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辞退怀孕女员工。由此可见,单位能不能辞退产假期间的女员工,更多还是要看此时单位是基于什么原因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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