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庆节加班费怎么算
2020国庆节安排加班的,法定假日期间的计算,为10月1日到4日,这是由于2020年的特殊情况决定的,因为国庆节和中秋节在同一天。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3、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法定节假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三、关于加班费的法规条文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方式不给付加班费调休日安排加班的,且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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