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请病假时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所以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者在病假时的工资发放标准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国家将这个自由交给了用人单位自己,但是用人单位在制定病假工资标准时国家法律规定了底线,就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所在的省份每年都会颁布自己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该标准是随着该省份的经济水平的发展而发展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近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由此可见,劳动者获得最低工资的条件:一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二是提供了正常劳动,履行了劳动义务。
患病住院,显然是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可以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工资,是合法也是合理的。
病假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但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发放工资报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不都相同,但无论何种计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每月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我国规定了病假工资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的,但是也不能够过低,在这个时候一般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所以说病假期间对于自己的工资,还是要注意,如果过低是可以去反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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