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按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但国家也有相关规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公司支付的病假工资符合上述规定,就没有错;若达不到上述标准,职工则应该向公司提出补差要求。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劳动者获得最低工资标准是有前提条件的:
一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
二是提供了正常劳动,履行了劳动义务,“患病休息,显然是由于职工本人原因未提供正常的劳动,因而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工资,是合法也是合理的。”
二、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首选,从单位方面讲,职工患病应给予医疗期,并让职工享受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待遇。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和山东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员工在患病后单位是应当给予一定医疗期的,并且在医疗期期间内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是疾病救济费的待遇。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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